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信息发布者:清雅林涵
    2017-08-30 17:06:10    来源:南阳日报   转载


    为严明纪律、增强执纪效果,市纪委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挥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推进作风持续好转。

    桐柏县水利局法制股股长范青、工作人员蔡庆磊接受管理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5月5日上午,范青、蔡庆磊外出执法,中午在固县镇××大酒店接受管理对象余××宴请。2017年5月11日,桐柏县纪委给予范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蔡庆磊党内警告处分。

    卧龙区旅游局局长王春伟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7年1月13日上午,王春伟到潦河镇和陆营镇检查旅游公厕建设情况。中午,接受陆营镇水寨村芸林农庄负责人曾××宴请并饮用白酒。2017年6月23日,卧龙区纪委给予王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淅川县供销社党委书记兼理事会主任孙照庆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06年11月,经孙照庆同意,淅川县供销社让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淅川县万客来公司购买了一辆2.0排量的北京现代御翔轿车(车牌号为豫RF2269),作为供销社公务用车使用。该车运行、维修、保险等费用一直由县供销社负担。2017年5月21日,淅川县纪委给予孙照庆党内警告处分,车辆予以收缴。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副乡长兼党政办主任郑新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南阳市进行公车改革,按照分工,新店乡政府由郑新九具体负责将2010年以前乡政府违规购买使用的5辆车进行上报封存。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封存4辆,保留1辆作为公车继续使用。但乡政府仍继续使用应封存的4辆车,郑新九对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签字入账报销。2017年1月20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郑新九党内警告处分。

    淅川县大石桥乡组织委员张年豪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17年2月7日,张年豪在操办父亲丧事期间,收受村干部、管理对象11人礼金共计9500元。2017年6月28日,淅川县纪委给予张年豪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桐柏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李秀峰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0月28日,李秀峰带领学校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项目培训班23名学员赴武汉参加农机博览会参观学习后,擅自决定带领该批学员赴宜昌三峡游玩,并将发生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共计7080元入账报销。2017年5月27日,桐柏县纪委给予李秀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